第10章 瞬间就炸了
“村里的二赖子,今日杀了两个土匪。”
苏红袖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,继续说道:“是真的,好几个人都看到他拿着土匪面皮,还有腰牌,去县衙领赏去了。”
“哦?土匪进村,被他遇上了?”沈安指尖轻点桌子,漫不经心问道。
“没有。”
苏红袖摇了摇头:“二赖子出了村,翻过山岗,去往落风山方向的那条小路遇上的。”
呵。
沈安讥笑出声,心里有了底:“二赖子这一趟,怕是有去无回了。”
苏红袖一愣,随即点头道:“倒是还没听到他回来的消息。安哥,你怎知他回不来?”
“二赖子徒手杀了两名土匪,袖儿,你信吗?”沈安不答反问。
“不信,村里人大都不信!”
“所以,县衙也不信。”
苏红袖似懂非懂,但沈安说二赖子回不来,那就一定回不来!
二赖子什么人物?
青山村地地道道的垃圾,又丑又坏,懒得出奇。
要说他跟村里的闲汉有什么区别?
那就是,他还是刘彪的狗腿子。
一打探到村里的异常动静,二赖子都会第一时间屁颠颠汇报给刘彪。
诸如谁家飘出肉香,谁家小媳妇跟男人大白天关了门,谁家的丫头片子到了能卖钱的年纪,谁家的老头在偷着数棺材本等等。
刘彪会立刻动身,少不了到场威逼利诱,要么吃肉要么偷人,再就是威逼利诱,总要拿走些好处才肯罢休。
那日,沈安一早出门打猎,被起来撒尿的二赖子看见。
早就知道刘彪垂涎沈安那小娘子已久,今天他不在家,这可是天赐良机!
于是,屁颠屁颠去找刘彪汇报消息。
哪里找得到!
二赖子便自作主张,追着沈安离开的方向而去,想看看他到底去干什么。
没发现沈安的踪迹,倒是看见两具带着野狼帮腰牌的尸体!
二赖子动了贪念,冒功领赏去了。
殊不知,麻烦来了。
没有劫匪的凶器,也没有其随身物品,有私吞嫌疑。
另外,他也交代不清,如何凭借一己之力,灭杀两名强壮的劫匪。
疑点重重,难说不是野狼帮的奸细!
估计,二赖子已经被官府关起来了。
躺在床上的沈安一阵轻笑,二赖子跟刘彪沆瀣一气,死有余辜。
困意袭来,沈安翻身沉沉睡去,特意洗漱干净的苏红袖进来都没发现。
听着沈安均匀的呼吸声,黑夜里的苏红袖默默擦着湿漉漉的头发,发了好一阵子呆,不由轻轻叹了口气。
身边的男人能猎杀野猪,却因为不举的毛病,无法给她床笫间的快乐,又谈何给沈家传宗接代。
沈安次日醒来,已是上午。
苏红袖将昨晚剩下的肉汤,炖了野菜,又做了几个粗面馍馍,两碗菜粥,就成为了丰盛的早餐。
吃饱饭,沈安到仓房割下一大块野猪肉,用草绳十字捆扎,提着去了杨叔家里。
杨叔正在院子编藤篓,一看到沈安,便拉下脸来。
“杨叔,我回来了,给你拿些肉尝尝!”
沈安笑着将肉递过去,杨叔摸了一把便愣在当场。
昨晚刘阿婆的广播他当然也听到了,沈安打到野猪不假,但这肉清清爽爽,肉色鲜亮,像是刚打下不久。
触感还是冰的!
“怎么还冒着凉气?”
“我用冷山泉浸泡过,残留了寒气。”
沈安没说实话,寒玉的秘密不能泄露,一旦传出去,不知道会引来多少人的觊觎,麻烦无穷尽。
“你小子,到底钻了落风山?”
杨叔放下手里的活,黑着脸问道。
“进山就起了大雾,迷路了,也不知道走了多远,恰好看到一头野猪,掉进一个天然大坑里,我就将它给收拾了。”
沈安没说实话,杨叔太了解原主了,那就是废材。
果不其然,就是这么说,杨叔还是不信,脸色沉得更阴。
“你当我老糊涂,是个好糊弄的?落风山的野猪都成了精,好几个猎户结伴都近不得身。你这鸡子儿都逮不住的身子骨,能在坑里收拾它?”
沈安暗自佩服,不愧是杨叔,这敏锐度放在现代,高低得给他介绍个队里的工作。
“呵呵,坑好几米深,都是锋利的碎石,野猪掉下去就是重伤,白让我捡个便宜。”
“只能说沈家祖宗显灵,你小子撞了鸿运。”
杨叔的脸上难得有了笑模样,招呼沈安进屋,将野猪肉交给妻子处理,还亲自端来两碗清水。
“杨叔,有件事需要你帮忙。陪我去趟县城,把野猪肉卖了吧!”
沈安直接商议,又说:“等卖了钱,也该给袖儿买点布料和脂粉,这些年难为她了。”
提到苦命的苏红袖,原本迟疑的杨叔,这才点了点头,“正好眼下没事,就陪你去走一趟,省得让人骗了!”
“呵呵,多谢杨叔。”
沈安笑着抱了抱拳。
他招呼杨叔同往,自然也有考虑。
大宁王朝对贱籍的限制太多了,不允许成为真正的猎户。
当然,底层人为了生存,还是会冒险去山上打猎,原主的父亲,就一直在违反朝廷的规定。
打野兔、山鸡、蟒蛇等小型动物,出售换取生活所需,官府睁只眼闭只眼,也不想官逼民反。
野猪就不同了,那是真正的猛兽。
官府要是追查,或者被人举报,沈安就能被扣上违法盗猎的罪名。
杨叔不一样,他是良籍编户,有上山打猎的权力。
杨叔能成为编户,是儿子用生命换来的。
他的儿子参军入伍,死在战场上,又立过战功,因此特批杨叔两口子,成为良籍。
杨叔从不提儿子,那是他心头无法化解的伤痛。
套上牛车,杨叔来到了沈安家里,帮着将冰鲜的野猪肉搬运到车上,难免又是暗自称奇。
杨叔挥了几下小皮鞭,牛车出发,一路赶往清河县城。
“这次你命大,白捡到了头野猪。往后,再不要踏入落风山半步了。”
路上,杨叔提醒,神情格外认真。
“我跟父亲不一样,他运气太差了。”沈安打着哈哈。
“运气?能给袖儿当棉袄穿,还是米下锅?沈家的根在你这里断了,连袖儿也活不下去!”
杨叔气得声音发颤,跟着就说起了落风山。
不止有野猪,还有熊瞎子和群狼,最危险之处,就是那里的山大王,吊睛白额大虫。
一头成年猛虎。
这头猛虎吃过人,食髓知味,经常伏击途经的猎人。
它神出鬼没的,比狐狸还精。
猎户下的套子、挖的陷阱都能绕开,甚至还专挑不留脚印的地方走。
附近几个村,老中青三代猎户联手进山,前前后后搜了一年多,能听得见虎啸,却连影子都看不到。
“你父亲就是追一头黄羊偏了路,一头闯进这只大虫的……”
杨叔眼睛微红,摇着头不肯再说下去。
可村里谁人不知,沈安的父亲,就是被老虎吃了,只剩下一根大腿骨。
“杨叔,我心里有数,不会冒险的。”
沈安敷衍答应,他当然打算再去落风山,打到更多的猎物,改变贫穷没落的现状。
清河县城,到了。
城门有守卫,要检查证件。
战乱时代,流民很多,食不果腹,四处奔波。
每个县都不愿担上这要命的负担。
沈安和杨叔亮出户帖,守卫仔细检查后,又对着光照看了看官印纹路,确定不是伪造的,才还了回来。
又检查了牛车,看到是野猪肉,守卫眼睛一亮,大手往前一伸:“进城的野物,按利抽税,二百文!”
竟然要收税,还这么高?!
在这大宁王朝,二百文相当于底层壮劳力,二十多天的工钱。
沈安怒气中烧,下意识摸向腰间位置,闷声回了两个字,没钱!
“那就割肉抵税!”
守卫非但不听,反而得寸进尺,朝着城门对面使了个眼色,另外一个守卫也握着腰刀刀柄,凶神恶煞似的走了过来。
槽,这是直接抢了吗?
啪!
沈安刚直起上半身准备理论,后背便被杨叔狠狠打了一巴掌,呵斥道:“你小子,昨晚喝到后半夜,这会儿魂还在酒罐子里呢?”
换上笑脸,杨叔从怀里摸索出一样用油纸仔细包裹的东西,还有二百文钱,一并交给守卫。
“两位官爷,多多担待,小老儿多谢了。”
守卫懒洋洋打开油纸包,展开一看,皱了皱眉。
当沈安看清那样东西时,每个细胞瞬间就炸了,全身的血液疯狂冲向大脑,恨不能现在就杀了这两个畜生!